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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lor @ 2007-09-29 21:30

昨晚发生了历史上第二次与小狐狸长达一百多分钟的通话,聊得酣畅淋漓,这让我一下子信心陡增。由于口拙而不知甜言蜜语,也由于脾性散淡不会牵肠挂肚,我一度以为自己这辈子是学不会在电话里情深深雨濛濛了,没想到被小狐狸几次痛心疾首地控诉后,良心有所发现,潜能一下子开发了,呵呵。

小狐狸知道par走了,电话里小心翼翼地探问:“你会不会想她啊?”为了表明心迹,我赶紧给她背诵前两天博客里写的那首“何妨相忘于江湖”。小狐狸一听,先是大惊小怪地夸:“真是你写的吗?写得真好啊。”紧接着话锋一转,恶狠狠地警告:“要是你写的是让相爱的人相忘于江湖,我就把你打死!”我大笑,大笑,然后问她:“那你还记不记得相濡以沫是什么意思啊?”“记得记得!就是我给你一点口水,你给我一点口水!”

哈,不要以为小狐狸在恶搞哦,她给的是正确答案。《庄子》里的“相濡以沫”就是用唾沫濡湿对方的嘴唇的意思,当然《庄子》里的直接描述对象不是人,而是搁浅荒滩的鱼儿。

相濡以沫是多美好的事儿啊,嘿嘿,我指的是它与口水有关的原始义,此举仅适用于情侣、爱人,否则恶心到了,概不负责。

 

P.S.关于《庄子》的“相濡以沫”,诗人流沙河先生有一段精彩的翻译——

 天大旱,水断流。老鱼悲,小鱼愁,雌鱼哭,雄鱼忧,拥挤在无水的荒滩头。腮靠腮,口对口,你吐给我湿涎,我吻给你唾沫,互相抢救。大难临头成好友,死前结婚成佳偶。啊,说什么情深谊厚,还不如从前水有道,你在五湖玩,我在川江游,你不友我,我不爱你,水各一方永远不碰头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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